離岸公司有助企業進行稅務籌畫,節省運營成本

離岸公司有助企業進行稅務籌畫,節省運營成本

一些國家和地區制定出一些特別寬鬆的稅制來吸引世界各地投資者前往該國註冊海外公司,也稱為註冊離岸公司。此類公司基本不徵收任何稅項,只收取年度牌照費。世界上著名的離岸公司註冊地有英屬維京群島、開曼群島、百慕達群島、巴哈馬等,它們之間具有共同的特點:註冊手續簡單便捷,外資流動自由,公司不在註冊地進行經營活動則無需繳納任何稅項,且當地高度保密公司資訊。

近年來,英屬維京群島BVI、開曼群島、百慕大群島等離岸地已經成為備受全球企業青睞的公司註冊地。註冊離岸公司,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企業經營成本,通過離岸公司運作,企業可以節省大筆稅務開支。

在離岸司法管轄區成立公司,通過合理的籌畫,可以有效轉移和積累與第三國營業或投資而產生的利潤。其典型的做法是:當甲國某公司欲向乙國進行投資時,該公司首先在低稅島國設立離岸公司,然後通過離岸公司向乙國進行投資,以取得合理避稅的目的。

在低稅率國家或地區設立離岸公司的最普遍用途是進行國際貿易。在國際貿易中引入離岸公司能夠獲得大幅度減稅的機會。如果一家公司想在某一國家生產產品,並將它銷售往另一個國家,那麼由此產生的利潤可積累在離岸公司,不需納稅。比如將出口產品銷售到在開曼設立的離岸公司然後轉售它國;離岸公司對由此產生的利潤積累無須交稅。

離岸公司的另外一個用途是用來控制子公司、聯合公司、上市公司、私人公司以及合資項目的投資。在許多情況下,因特殊投資所帶來的資本增值可不須交稅。另一方面,利用在同締約國有雙重課稅協定的無稅或低稅司法管轄區建立的公司,可以把股息的預扣稅大大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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